双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朱强同志辞去双峰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的决定
(2023年3月1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强同志辞去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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